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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助互济 帮扶解困 共建和谐
2015-06-30 14:45   审核人:

一.开展职工综合互助保障活动的意义:

职工综合互助保障活动,是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广大职工中开展的一项促发展、惠民生的长效爱心活动,是为了增加职工的社会保障,缓解职工因住院医疗、重大疾病及意外事故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,为职工筑起的有一道抵御各种风险的坚实屏障。

     二.参加职工综合互助保障活动的条件、费用和办法:

参加对象为在职职工,每年每人需交会费130,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参加。

三.参加职工综合互助保障活动的保障待遇:

住院治疗:凡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:A.因病住院的职工,可按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(最高不超过统筹基金报销额的20%)的80%报销;B.重大疾病或慢性病门诊就医的职工,可按自付部分医疗费(最高不超过统筹基金报销额的20%)的70%报销。

四.申请领取互助金所需材料:(所上报原件不再返还)

1.住院医疗:①身份证复印件(A4纸);②出院小结(需加盖医院医务处或病案室公章);③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原件或医保中心报销单原件、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复印件;④住院费用总清单。

2.慢性病门诊:①身份证复印件(A4纸);②医保中心慢性病审批表复印件;③门诊收据原件;④门诊复写处方。

五.我校教工报销时间规定:

每个月的月末周一上午为教工报销时间,(如遇节假日顺延),如错过时间可下个月月末周一再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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