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分工会:
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会工作,表彰先进、树立典型,促进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投身于学校的教育、教学、改革、管理和服务工作中,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开创我校工会工作的新局面,推动我校各项工作的发展,校工会决定,在认真总结2017-2018年度工会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评比表彰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(一)优秀分工会评选条件
1、认真组织会员开展活动,工作有计划、有创新,有活力,在本部门中充分发挥工会的积极促进作用。
2、认真贯彻落实校工会的各项工作要求,积极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成绩显著。
3、分工会组织健全、会员入会率高、会费收缴及时、工会之家建设有成效、教职工满意度高。会员无违规违纪处分。
4、自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,主动做好职工意愿上传下达工作,畅通民主化渠道,竭诚为广大教职工服务,关心教职工生活,为群众办实事,做好事。职工互助保障工作表现突出。
(二)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
1、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爱岗敬业,在工作中以身作则,较好地落实校工会组织的工作部署,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,并取得良好的成效。本人无违规违纪处分。
2、具有创新意识,能以“教职工之家”作为活动载体,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,情系教职工,服务教职工,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,为教职工办好事、办实事、解难事。
3、在各项活动中起带头作用,受到广大教职工的赞誉。
(三)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
1、爱岗敬业,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事业心。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。
2、支持校工会工作,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在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。
3、能热心为教职工服务,有乐于助人和甘于奉献的精神,集体荣誉感和团队意识较强。
二、评选办法
1、评选工作需要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,按照评选条件,经民主推荐,组织考核,再由校工会委员会讨论确定。
2、优秀分工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5个;优秀工会干部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出7名;工会积极分子名额按照各分工会会员人数5%(四舍五入)的比例确定,由分工会民主评议、推荐并上报工会审核确定。(名额分配表附后)。
三、评选要求
1、各分工会要充分重视总结评比活动,加强领导,按照要求做好具体安排。
2、评选工作要在总结的基础上进行,各分工会要以书面形式,对近两年的工会工作进行认真、全面的回顾总结,应突出本单位的特点,内容充实具体,于2018年12月20日前交到校工会。
3、基层推荐的名单于2018年12月20日前报送校工会。
四、奖励办法
优秀分工会给予活动经费1000元奖励;优秀工会干部、工会积极分子发放证书及奖品。
附:1.《工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》
2.《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》
3.《优秀工会干部登记表》
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工会委员会
2018年12月11日